6月12日至14日,蘭州城關區衛生監督所對轄區所有醫療機構進行整治,從檢查的10家醫療機構中發現,個別機構存在實習護士給患者看病、治療室面積不達標、注射器使用后不毀形等違規行為。執法人員給違規醫療機構下發了監督意見書,當場提出整改建議。
6月12日上午,執法人員來到甘南路一家社區衛生服務站檢查時發現,治療室建筑面積約為7平方米,治療室放有未毀形的注射器。在口腔科一名實習護士正在給患者看病,現場一名醫師不能出示《醫師資格證》和《醫師執業證》。執法人員詢問有沒有取得相關證照,對方回答有就是拿不出來。在檢查一家診所時發現,口腔治療室沒有封閉,建筑面積不足5平方米,治療室醫療廢棄物隨地亂扔,一不小心就會有交叉感染的可能。隨后,在檢查社區衛生服務站和個體診所時發現同樣問題,執法人員下發了監督意見書并提出整改建議。
執法人員告訴記者,按照蘭州市小型醫療機構“五統一”的要求,個體診所統一制作門頭標志、傳染病登記報告記錄、醫療廢物回收銷毀記錄、物品和器械消毒記錄、個體診所開設面積不小于40平方米。要做三室分離,其中治療面積不小于10平方米,觀察室面積不小于15平方米,診斷室面積不小于10平方米,要有封閉室醫療廢棄物暫存容器或暫存間。醫療衛生機構使用的一次性醫療用品,使用后應當及時進行無公害化銷毀處理。按照《護士條例》規定,護士執業必須取得護士執業證書才能從業。從12日至雙休日,執法人員共檢查了10家社區衛生服務站和個體診所,對存在的違規問題,逐一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