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某某醫學院畢業后,一直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等資質,但他為謀利,擅自在家鄉設牙醫診所,被衛生部門查處三次仍繼續“無證上崗”,雖然最后悔悟主動投案自首,也免不了法律的懲處。12月23日,贛州尋烏縣人民法院近日以非法行醫罪,依法判處被告人陳某某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0元。
據了解,陳某某在未取得《鄉村醫生從業證》、《醫師資格證》、《醫師執業證》、《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在尋烏縣晨光鎮圩上開設牙科診所從事診療活動,先后于2012年5月2日因非法行醫被尋烏縣衛生局作出行政取締,2013年10月19日、2014年6月12日因非法行醫被尋烏縣衛生局行政處罰兩次。
2015年3月24日,尋烏縣衛生局執法人員依法對陳某某在尋烏縣晨光鎮圩上開設牙科診所檢查時,被告人陳某某診在未取得《鄉村醫生從業證》、《醫師資格證》、《醫師執業證》、《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情況下,再次非法行醫被查獲。2015年5月15日,被告人陳某某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
一審法院認為,陳某某在未取得鄉村醫生執業證書、醫師資格證、醫師執業證、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開辦診所從事醫療活動,被衛生行政部門行政處罰兩次后再次非法行醫,情節嚴重,其行為構成非法行醫罪,依法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單處罰金。
鑒于陳某某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歸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可以認定為自首,依法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法院遂于近日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