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執業許可,男子私開診所非法行醫,被查處后仍我行我素,最終受到法律懲罰。近日,陜西省白水縣人民法院一審以非法行醫罪判處被告人沈建山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并處罰金1萬元;對被告人沈建山所用的牙科綜合治療儀等22種物品予以沒收,其中牙科綜合治療儀上繳國庫。
2012年,沈建山在未取得《執業醫師證》和沒有辦理《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情況下,在白水縣史官鎮史官街道租用陳某的門面房開設“寶寶牙科”診所,擅自進行拔牙、鑲牙、局部麻醉等非法行醫活動。2015年4月22日和2015年10月15日先后兩次被白水縣衛生局行政處罰,但其仍繼續進行非法行醫活動。2015年11月12日,沈建山在史官街道“寶寶牙科”診所內進行非法行醫活動時,現場被白水縣衛生局工作人員查獲。案件在偵查過程中,沈建山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沈建山在未取得《執業醫師證書》和沒有辦理《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情況下,明知自己的行為是非法行醫,經衛生行政部門兩次行政處罰后仍繼續非法行醫,其行為已構成非法行醫罪。被告人沈建山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屬自首行為。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法律規定,對其作出以上判決。